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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留学签证实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1-08-03

 

签证类型

德国签证分为:短期签证(申根签证)和中长期签证(德国签证)

短期签证(申根签证)包括过境签证和短期入境签证。颁发给只为过境、旅游、探亲访友、商务而在德国短期停留的申请人(获取该签证后可以入境其他十六个欧盟国家)

中长期签证(德国签证)颁发给工作、实习、学习、进修、家庭团聚和结婚等不同种类的申请人。

 

签证受理时间和地点

北京

签证申请:周一至周五8:00-11:30(申根签证),周一至周四 13:30-16:30(长期签证)* 两种签证都需要预约。

领取签证:周五12:30-13:30(人工取证时间),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投寄;

护照事务:周一至周四13:30-16:30

领取护照:周五12:30-13:30

电话:010-85329100(咨询),010-65321925(预约使馆签证处面签时间);

传真010-65323557

Emailvisa@peki.diplo.de (所有关于签证的问题)

签证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北门)

 

上海

签证处电话:021-62171520

传真:021-62180004

电话时间:

101531:周一至周五7:45-16:30

61930:周一至周五7:45-15:30

签证处地点:上海市铜仁路299SOHO东海广场。

 

广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签证处电话:020-83130000

传真:020-85168133

签证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14楼。

 

成都

签证申请:周一至周五09:00-12:00(只接受有预约的申请)

预约签证申请电话:周一至周四13:30-14:30

一般性签证事务电话咨询及个别问题咨询:周一至周四14:30-16:00

领取护照:周一或周四13:00-14:00也可由委托人凭收据、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签证处电话:028-85280838

传真:028-85280866

签证处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25层。

 

香港

签证处电话:00852-21058777

传真:00852-21058788

电话时间:

511031:周一至周四8:00-16:00,周五8:00-13:00

111430:周一至周四8:00-17:00,周五8:00-14:00

签证处地点香港总领事馆United Centre, 21st. Floor, 95 Queensway-Central, Hongkong.

 

审核部

前台咨询:周一至周五,08:00-12:00

电话咨询:周一至周四,13:30-16:30

受理签证:周一、周三,09:00-11: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0311室,德国使馆审核部。

 

审核、签证费用

审核相关费用(人民币)

审核项目

费用

其他项目

费用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含首次签证费)

2500

再次面谈

1000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TestAS考试):不含签证费

1900

重新面谈

1000

交流合作团组申请人

1000

补审证书

500

纯艺术类申请人

500

加作证书

50/每份

赴德国攻读博士申请人

1000

 

 

奖学金获得者

1000

 

 

比利时:材料审核+面谈

1900

 

 

比利时:材料审核

1000

 

 

德国大学硕士课程优先录取程序(SPA-项目)

暂不收取费用

 

 

备注:

再次面谈是指第一次或者第二次面谈没有通过的申请人;

重新面谈是指已经通过了审核,后来由于补审学位证书或入学资格变化而又重新申请面谈的申请人。

 

支付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任意一家中国境内的银行汇款到审核部账户。如果申请人有银行的户头,也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审核费用转到上述账户,相关的具体信息和操作流程申请人可以咨询相关的银行。

汇款方信息:

收款人名称:

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账号:

000 003 324 560 134 27

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北京亮马河大厦支行

审核材料到达审核部的1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人可以提出撤销审核申请,审核部将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办理退款,退还全部费用。申请人需提供原汇款收据复印件,并注明接收退款人的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如果递交材料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部将不再退还包含签证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注意事项

必须尽量用申请人本人的名义汇款,以便汇款和申请材料正确及时对账;

必须用中文仔细填写汇款单据,收款人名称账号必须一字不差,否则无法收到汇款;

递交材料时需要同时提供汇款单的复印件,申请人务必在该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汇款人、汇款时间、汇款金额、汇款银行、汇款的所在省份和城市避免由于汇款单复印不清晰导致的汇款信息不详,影响审核进度;

汇款后,申请人应尽快将审核材料交寄到审核部(原则上不要超过一周时间),否则会影响审核的进度;

凡是参加再次面谈(第二次及第三次面谈)的申请人,需要在接到面谈通知后立即向审核部汇款。凡是在面谈当日汇款者将无法参加面谈,责任自负

审核部不接受国外汇款,如遇此情况可以委托国内亲友汇款;

审核部不收取任何现金形式的审核费。

 

签证费用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的审核费中已经包括一次签证费,不需要另外支付。不属于第一次通过审核部递交的签证申请,需支付签证费60 欧元,按照浮动汇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支付。

 

审核所需材料

1. 汇款单复印件(需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汇款人的中文姓名和拼音、汇款时间、金额和汇出城市);

2. 在线注册证明(在线注册后需打印出该证明,本人签字并贴上6个月以内的2寸证件照)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护照,也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4. 小学毕业证书/证明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5. 初中毕业证书/证明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6. 高中毕业证书/证明的翻译公证件;

7. 高考成绩证明(或大学录取花名册)的翻译公证件;

8. 在读生提供大学在读证明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翻译公证件;

9. 大学成绩单的翻译公证件1份,复印件1份;

10. 如果申请人有更高一级的学历(比如硕士、博士),也需提供此类材料的翻译公证件;

11. 德语和/或英语语言证明复印件,或申请人自学德/英语的学时数说明。

<注释>

 翻译公证件是指附带德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原件。具体办理方法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小学和初中部分的学历,不需要提供翻译公证件,仅提供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即可。九年制义务教育证书可以代替小学加初中的毕业证书。

 高考成绩证明是指带有高考成绩分数的证明或证书,或者大学出具的含有被录取成绩的录取花名册。不是指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在读生开具大学在读证明时须注明所读大学的院系名称、所学专业、学制、实际在校学习的起止时间、已读完的学期数、通过何种形式被大学录取等信息,并由教务处/档案室/学籍管理办公室等校级部门盖章,仅有系级盖章无效。通常大学都有固定的证明格式。

 本科毕业未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学位的说明的原件。

 大学成绩单需要包括大学期间所学全部课程的成绩,可以区分学期,并由教务处/档案室/学籍管理办公室等校级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此外,还须提供1套该成绩单中文件和翻译件的副本。

 英语语言证明是指比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托福、雅思等语言考试成绩证明,德语语言证明是指语言学校的德语学时证明、德福、DSH考试成绩等语言证明。此证明用于说明申请人参加面试时已经具备的语言水平。德语专业的学生如果没有参加相关的德语考试,可以不用提供德语证明。

 特殊情况下,审核部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审核申请步骤  

获得审核证书是德国高校录取中国学生的前提条件之一。拥有证书即表明该留学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并且在中国大学取得了足够的学习成绩用以申请德国大学。

审核部首先审核申请人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若材料真实,审核部会邀请申请人参加约20分钟的面谈,考官会针对申请人大学所学专业提出一些相关问题。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用英语或德语进行面谈,绝大部分面谈都是在北京进行。此外,审核部每年还会在上海、广州和成都组织临时审核面谈。

具体面试时间请留意这里的信息,并需要提前预约。

一般国内申请人的申请步骤:

1. 申请人首先要点击这里进行在线注册,并获得在线注册证明;

2. 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通过银行将审核费2,500元人民币汇至审核部账号;

3. 申请人将材料邮寄或者递交到审核部(请注意,审核部前台开放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8-12)

4. 审核部对入学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人需要等候大约4-6周的时间(此时间会随申请高峰而变化)

5. 审核部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具体的面谈时间和地点,该面谈时间不得更改。如无法参加需出具相关机构证明,审核部收到后会酌情处理;

6. 申请人凭本人护照或身份证参加审核面谈。面谈分为20分钟的书面准备部分和25分钟的口头部分。面谈旨在判定申请人所交材料的真实性,而非语言测试。申请人可以选择用英语或/和德语进行面谈;

7. 面谈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审核部会把面谈结果按申请人参加面谈时所留地址用挂号信寄给申请人,或者在审核部开放时间来前台自取;

8. 获得证书后,申请人可以向德国高校申请学习位置,并在签证材料齐全后向审核部递交签证申请。

 

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1. 3RK 1200签证申请表(申请表需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本人用中文和英文亲笔签名该表可在使领馆处领取或通过点击这里审核部网站上下载);

2. 4张白色相同的护照照片(照片为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三张贴在签证申请表上,一张背后用拼音注明申请人的姓名);

3. 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护照原件申请签证时护照的有效期不少于十二个月,并附上护照照片页的3份复印件;

4. 三份亲笔签名的符合外国人居留法第55条要求的声明(是申请表的组成部分,申请人可点击这里进行下载)

5. 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明/APS审核证书(原件和3份复印件)

6. 入学证明如:

  德国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以及3份复印件,并且具备录取通知书上所注明教学语言的能力的证明,必要时附上德文译文以及2份复印件;签证申请必须至少在德国高校注册时间前6周递交;

  或者参加德国语言学校的与大学学业衔接的语言速成班(为时至少3个月,每周不少于20课时)的证明和已经缴纳整个课程学费的收据原件和3份复印件;

 以及即将上大学的材料(与大学的联系信息、录取通知书、申请确认书等)

7. 若申请人已经获得大学毕业证书或者职业培训证书,则必须出具这些证书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并附德文译文;

8. 表格式德文个人简历及2份复印件;

9. 留学理由说明书(德文,2份复印件),详细叙述留学的原因和留学对将来(在中国)的职业生涯的影响。泛泛而谈的、没有针对性的留学理由说明书不适合签证申请,还有可能导致拒签;

10. 自入境德国起有效的医疗保险证明;

11. 下列任一种留学期间的经济来源证明:

  在德国境内的一家银行账户上存有一年至少7,908欧元,每月可以支取659欧元的存款证明(所谓的限制使用存款的账户)原件及2份复印件;

  符合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68条要求的经济担保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在德国境内的一家银行存有为期一年的不低于7908欧元的存款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证明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获奖学金的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签证申请程序

已经获得审核部审核证书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留学签证申请程序申请留学签证。

1. 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部前台当面递交,但不能将签证材料直接邮寄给审核部。

2. 审核部在接到签证申请材料后,会将其转交至相关辖区的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继续办理签证。通常签证处需要6周时间处理申请,签证办理进程和签证结果,审核部均无法查询。

3. 个别情况下,签证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以及到签证处面谈。需补交的材料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以确保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能及时得到处理。

4. 在审核部面谈当天递交签证的,如果该申请人顺利通过审核部面谈,其签证材料将转到签证处办理签证;如果没有通过面谈,则将签证申请材料退还给申请人。

5. 此外,持德国高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签证申请需直接面交到使领馆签证处,不需要通过留德审核部的审核程序,也不需要提供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书。除一般签证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  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  中国大学的毕业证书或者高考成绩单(如大学尚未毕业)和大学在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 纯艺术类申请人(不含设计类和艺术教育类)的签证申请,需申请人本人携带申请材料亲自到德国驻华使、领馆进行面签。审核部不受理此类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详细信息申请人可点击这里进行浏览。

 

德国驻华签证主管机构及审核部的联系方式

德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

辖区:除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地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  

邮编:100600

电话:010-85329100(咨询),010-65321925(预约使馆签证处面签时间)

传真:010-65323557

Emailvisa@peki.diplo.de (所有关于签证的问题)

Emailembassy@peki.diplo.de (一般普通的问题)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辖区: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地址:上海市永福路181

邮编:200031

电话:021-34010106

传真:021-64714448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辖区: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14

邮编:510620

电话:020-8313 0000

传真: 020-8516 8133

Emailinfo@kanton.diplo.de

 

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辖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25

电话:028-85280800

传真:028-85268308

 

德国驻香港领事馆

辖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址:香港总领事馆,United Centre, 21st. Floor, 95 Queensway-Central, Hongkong

电话:00852-21058777

传真:00852-21058788

 

德国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0311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907138(周一到周四下午13:30-16:30电话咨询)

传真:010-65907140 

Emailinfo@aps.org.cn  

 

温馨提示

关于审核类型:

目前的审核程序分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已在德国的申请人/纯艺术类申请人/交流团组申请人/赴德攻读博士的申请人/奖学金获得者6种类型。如果申请人不确定应该属于哪种类型,可以先同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联系。

语言签证有两种:一种是审核通过后,向审核部递交的“语言加留学签证”,即先到德国读语言再读大学,此签证可以在德国直接申请大学,无需更改签证。另外一种是没经过审核部的“纯语言签证(即强化语言班签证)”,是不能在德国换成“留学签证”的。这时就需要申请人回国参加审核部的审核面试,取得证书后再申请德国大学。所以,申请人可以先在国内审核后再去德国。

赴德国攻读博士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申请人或奖学金生,需要先同德国大学或科研机构确认是否需要通过审核部审核。如果不需要审核,可以直接到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读博申请人需出示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原件。如果德国大学要求审核,攻读博士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申请人可以按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准备材料,材料中应含邀请信的复印件;奖学金生可凭奖学金证明向审核部咨询办理事宜。

 

关于审核材料:

如果申请人小学和初中毕业证书丢了,可以让原学校出具证明,需要注明在该校学习的起始和截止日期,负责人签字,盖学校章并注明联系电话。此证明需递交原件,不用公证;也可用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代替,但证书上要写清楚为九年义务教育。

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学位证书,需要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没有获得学位的原因。

通常审核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证明的翻译公证件,但是有些学校可以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盖有学校公章的证明。比如,学校将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在读证明或者成绩单复印后并翻译,盖上学校的红章或者钢印,再由学校用专用的信封密封。也有学校有专门的格式证明。此类证明都可以等同于翻译公证件,无须公证,但审核后不退还。

申请人提供的德语或者英语语言证明(/六级证书、托福成绩、GRE或者TestDaF等等),只需复印件,无需公证。如果申请人的德语是自学的,可以自己手写一份声明,估算一下大概学习了多少学时,相当于什么水平,再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关于审核时间:

对于一般国内的申请人,如果材料和汇款没有问题的话,从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到最后收到证书大约需要6-8周的时间。其中,材料审核需要4周左右,之后通知1-2周后参加审核面谈,面谈通过后1-2周内会收到审核证书。申请人可以合理计划申请大学的时间。如果所寄材料超过2个月还没有任何消息,申请人可以发邮件或传真(010-65907140)或到审核部前台查询一下。传真上需说明情况,注明申请人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联系电话等)

面谈没有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首次面谈三个月以后通过传真或E-mail方式申请二次面谈。申请后,一般会在1-2周之内重新安排面谈时间。申请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需通过银行将1,000元人民币再次面谈费用汇款到北京审核部,并在考试当天将汇款收据原件交给工作人员。

如果手上持有德国大学或者语言学院的考试邀请函,申请人可以发传真到010-65907140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有开学时间的通知书或者邀请函。审核部会根据申请人的开学时间和个人愿望酌情提前安排面谈时间。

 

关于审核面谈:

有关审核面谈的详细信息,申请人可点击这里浏览。

 

德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

www.peking.diplo.de

www.beijing.diplo.de

www.deguodashigu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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