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项目简介
为促进我国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与国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于2007年5月签署的合作备忘意向书,双方联合设立“留学基金委-维多利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项目”(CSC-UVic Postgraduate Fellowship Program),共同资助优秀中国学生赴维多利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Ø 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支持工程、法律和自然科学领域。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对方学制确定。
3.选派规模:20人/年。
Ø 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维多利亚大学支付全额学费。
Ø 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外接收单位的要求。如国外接收单位无语言要求,则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有关情况的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
Ø 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准备
2010年2月20日以前,申请人应直接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联系,并取得加方正式入学通知。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参与院校申请人请在“申报项目名称”栏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申请人请选择“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栏请选择本项目名称。
4.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自2009年11月17日起提供咨询。
5.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Ø 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10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Ø 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须持外方邀请及外语合格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同意派出函,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3.留学人员须按国外院校入学通知规定的时间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Ø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仁锋
联系电话:010-66093950
传真:010-66093945
E-mail:rfw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Ø 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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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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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10年2月20日 |
申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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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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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1) 申请时应提交维多利亚大学入学通知书。
(2) 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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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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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 |
录取 |
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留学基金委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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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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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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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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